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并组织有关实施工作。
㈡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县委指示、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县委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人大、县政府地方政策性措施草案的审核、协调和办理工作。
㈢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县委文件和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制和发行工作。
㈣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当好县委领导的参谋,更好地为县委和领导服务;为建立重大决策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服务;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和相关信息的具体办法;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总结各个时期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反映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㈤负责承办县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密码电报、内部传真电报及其他明密信息传输和对全县党政系统密码工作实施业务领导与管理工作。
㈥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文件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
㈦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有关《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保密技术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国际互联网的保密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行政执法检查和承担保密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涉密工程的鉴定等。
㈧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信件的落实情况,向地方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等。
㈨负责协调县接待办做好上级领导同志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县党委办公室系统领导同志来我县业务交流的接待工作。
㈩负责协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县委各种会议的后勤、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
(十一) 完成县委领导和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 管理县接待办。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㈠秘书室。
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各种会议通知的制发和文件资料分发、传阅;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日常文件、资料及会议材料打印、翻印以及文、电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㈡综合室。
负责制发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电报及其他文件,以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负责承办上级党委发来的各类公文,办理各镇及县有关部门党委(组)给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掌握各个时期有关中心工作情况、动态。
㈢信息督查室。
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为领导及时、全面、准确了解落实情况,及时作出新的块策和措施提供依据;搞好新闻报道,及时客观真实地宣传我县的重大块策、重大事项、重大活动以及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以及成功经验;监督、检查县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各单位完成县委决定和县委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㈣人事行政室。
负责县委、县委办(含挂牌管理单位)人员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职称报批、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县委办的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计划生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委办的工会、妇委会、团支部等群众团体的工作;负责县委办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办财务会计、接待等事务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的公章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挂牌管理单位
㈠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
⑴主要职责。
贯彻县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或组织对有关政策问题或重点课题的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起草或修改县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以及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等;检查、跟踪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向县委反馈信息,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组织撰写宣传、阐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我县的文章;指导各镇、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搞好调研成果的交流工作。
⑵内设机构。
设综合股,负责做好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的各项内务管理服务工作,对各镇、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实施指导。
㈡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
⑴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电报、内部传真电报及其他明密信息、传输的收发办理;负责对各镇、各部门的密码工作实施业务领导和管理;负责密码通信设备的管理、维护、检查和技术培训以及进行密码设备的维修、更换等工作;办理机要干部的政审、调动的审查。
⑵内设机构。
设综合股,负责做好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的各项内务管理服务工作,对各镇、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实施指导。
㈢县国家保密局(县保密办)。
⑴主要职责。
制订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督促各项保密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失、泄密事件,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干部的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保密技术工作及保密技术产品的应用,做好要害部门、重大活动场所的保密技术检查和防范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搞好保密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各类成人教育考试、高考、中考秘密载体的保密工作。
⑵内设机构。
设综合股,负责做好县国家保密局(县保密办)的各项内务管理服务工作,对各镇、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实施指导。
㈣县信访局。
⑴主要职责。
综合分析、反映信访信息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处理县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出事件,及时向地方和部门通报信访事项,督促事项,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各镇、各部门的信访;负责“县长专线”电话的接听、记录、交办、转办、跟踪、催办等工作;向信访人宣传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⑵内设机构。
设综合股,负责做好县信访局的各项内务管理服务工作,对各镇、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实施指导。
四、人员编制
县委办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设县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政研室(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股股长1名;机要局(密码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密码管理局副局长)、综合股股长1名;保密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综合股股长1名;信访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综合股股长1名。内设机构秘书室主任1名,综合室主任1名,信息督查室主任1名,人事行政室主任1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